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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漏水谁来修、怎么修,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了

小品中楼体漏水的段子往往能博人一笑,而现实生活中,地下室渗水的情况恐怕就让人头大了。

伴随雨季的到来,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网络平台经常可以看到类似的吐槽:因渗水导致的部分地下室外墙体开裂,室内存放的闲置物品被泡,阴湿环境下引起发霉变质……各种情况层出不穷。

地下室漏水谁来修、怎么修,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了

“水来土掩”依旧治标不治本

就地下室渗漏水问题,记者随机走访了我市部分小区后发现,凡带有地下室、地下车位的小区,内渗漏水现象较为普遍。

在主城区北部2012年交付入住的某小区,有居民反映,自2016年入住至今,地下室渗水问题不断,物业以找不到漏水点、工作量较大为由,多年都未能有效解决渗漏水问题,墙体产生的裂缝也未及时修补。“地下室内部分区域‘趟河’走,多年未解决都怕对楼主体造成影响。”小区刘女士无奈表示。为避免因再次漏水造成损失,有居民对自家地下室展开了“自救”,采用“水来土掩”的办法,将自家地下室外墙沿进行水泥加固垫高,但依旧治标不治本。

“我们小区交房可没几年就出现地下室严重渗水,把电梯泡了就麻烦了。”

“地下车库渗水泡了不怕,至少修补要及时。找物业,但物业总是推诿。那是否可以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修理呢?”

……

调查中,众多居民对地下室漏水问题如何解决表达了自己的疑问。

地下室漏水到底应该由谁来维修?检测及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又该由谁来承担呢?

对此,记者联系了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维资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明确详细的解答。

自家地下室内墙体漏水可以要求物业维修吗?

针对自家地下室内墙体漏水是否可以要求物业维修的问题,市维资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要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首先,要确定需要维修的位置是共用还是私用的情况。共用的位置可以要求管理方进行日常的维护维修,但地下室内部如果是自用的情况,那么就应该是谁使用谁维修。

其次,要看漏水点到底是哪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出现破损或断裂等问题,由于居民是定期需要向以上单位缴纳使用费用,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进行维修、养护。

需要注意的是,因污水管道属于共用设施,由污水管道损坏导致污水渗漏问题,是可以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的。

地下室外墙体长期渗水出现裂缝谁来管?

据介绍,我市大部分新建商业住宅小区的地下室包括地下车位是没有产权的,一般均属于人防工程。因此,开发企业无权对相应面积进行买卖,业主“买”到的地下室或车位实际上应界定为“长期租用”。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于开发企业已经产生收益,那么地下室外墙因渗水、开裂产生的问题应该由开发企业负责维修。

对于开发企业已注销的情况,可由业委会代小区业主向受益企业或受益人提起诉讼,要求受益企业或受益人依法履行维修义务。暂不具备设立业主大会条件的,探索组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代表等参加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替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

业主购买了地下车位的“长期使用权”,物业每年要求业主缴纳“车位管理费”的,公共区域进行经营行为并产生收益的,依然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产生收益的物业方进行养护维修,且维护维修后的结余应当补充到维修资金中。

因人为损坏而导致的渗漏情况应如何处理?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应承担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如出现未找到当事人的情况,则要依照地下室产权情况进行归类处理。

其中,有产权且交存维修资金的,维修项目符合维修资金使用规定的,可依法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无产权且未交存维修资金的,不能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因污水管道引起的漏水除外)。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部门转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第一条规定,由小区所在辖区物委会、居委会或街道办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协调地下室出租方等责任主体进行维修。

原标题:实地走访我市多小区 地下室漏水究竟谁来修的问题 答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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